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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 关系你我

时间:2020-04-15

2020年4月15日

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关系你我

1、什么是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2、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3、国家安全涵盖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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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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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安全法中,哪些与你我生活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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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国家安全靠大家共同努力 

危害国家案例

案例一:危害军事安全:辽宁舰泄密事件

2014年4月,23岁的张某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自称“记者”的人。此人以需要新闻报道材料为由,请张某为其提供军舰照片。张某被优厚条件吸引,想方设法进行拍摄。在境外间谍机关的的指使下,张某设法进入某军工企业。到2014年8月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张某已向对方提供“辽宁舰”等目标照片500余张,其他敏感照片200余张。

2015年2月12日,张某因“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案例二:危害国家安全:彼得“非法组织”案

2009年8月,彼得·耶斯佩尔·达林(瑞典籍)伙同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璋(涉嫌犯罪,已另案处理)等人,在中国建立10余个所谓“法律援助站”,资助和培训无照“律师”、少数访民,利用他们搜集我国各类负面情况,加以歪曲、扩大甚至凭空捏造,向境外提供所谓“中国人权报告”。

2016年1月25日,彼得等犯罪嫌疑人涉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被江西省国家安全机关和北京市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其依法驱逐出境,并10年禁止入境。 

案例三:危害科技安全:黄宇间谍案

黄宇,生于1974年7月28日,四川省自贡市人,计算机专业,曾在某涉密科研单位工作。为了泄私愤和满足物质上的欲望,黄宇竟然主动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15万余份资料,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对我国党、政、军、金融等多个部门的密码通信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黄宇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收缴间谍经费。

对于国家安全

我们都要高度警惕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

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并如实提供所知悉的相关证据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电话

12339

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

https://www.12339.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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