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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二次公告

时间:2019-09-21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27日发布《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提示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信息,现本公司就相关内容进行二次特别提示,具体如下:

一、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范围

个人投资者(自然人)

(一)自2019年7月29日起,所有通过本公司官网(www.nanhuafunds.com)新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客户均需上传个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影像。

(二)本公司需要登记、审核并持续核实个人客户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证件有效期以及身份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等。

(三)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存量个人客户,应及时按上述要求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完善个人身份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机构投资者(非自然人)

(一)机构投资者如已申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或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二)本公司需要登记、审核并持续核实机构客户身份信息,并留存相关资料。机构客户身份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性质及资质;依法设立或依法经营的证件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等。

二、客户需配合以下事项

客户未能按时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本公司将对客户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为避免影响账户的正常使用,请各位客户配合本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向本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和资料,并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1日